|
重庆市教委、市招办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高考加分规定,规范高考加分政策,防止别有用心的学生和家长钻政策的空子。
据了解,从2009年起,重庆市高考加分规定将进行调整,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高中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加分政策不变,省级赛区一等奖获得者,将调整为只能是报考在渝的高校才加20分。从2011年起,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同时,对体育尖子学生加分项目和加分名额进行调整:调整现有比赛项目,从2009年起享受体尖加分的市级比赛由13项调整至11项;减少项目加分名额;同时,还调整加分范围及分值,在全国比赛中获奖加20分,报考全国各地高校均有效;市级比赛获奖加10分,报考市属高校有效。
据介绍,针对今年重庆市高考加分规定执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结合实际,该市教委、市招办根据调研情况决定调整部分高考加分规定。“以后将逐步减少加分,把优秀学生的选拔权交给学校!”针对体育项目加分政策的调整,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有关负责人称。
重庆市教委负责人近日表示,针对该市竞技水平偏低的实际现状,结合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所设置的项目和重庆市重点体育项目,市教委将会同市体育局重新研究制订重庆市体尖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办法,进一步优化项目设置,提高评价标准。同时,严格体尖生认定程序,加强对体尖生的体育专业测试,坚持赛后专业测试制度,进一步严格体尖生资格公示程序,严格落实学校、市教委、市招委三级公示制度。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重庆市个别学校在推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时,也有钻高考加分政策“空子”的现象。
据了解,受重庆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今年报考在渝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是按4‰比例评选,其中三好学生必须是高考成绩达到重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高考成绩达到一般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享受10分加分。有的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对一些考生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给其授予“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从而令其享受加分待遇。从2009年起,这一加分政策将被取消。 上一页 [1] [2] [3]
|